央廣網北京12月30日消息(記者 宋雪)近日,國家文物局組織開展了第四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評定工作。泥河灣等19處考古遺址公園列入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名單,琉璃河等32處考古遺址公園列入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立項名單。至此,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已建成55家,立項80家。
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與大遺址有何聯系?與一般的公園有什么本質不同?公眾走進考古遺址公園能有哪些收獲?國家文物局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。
國家文物局制訂并發布《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管理辦法》,其中明確,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是指以重要考古遺址及其環境為主體,具有科研、教育、游憩等功能,在考古遺址研究闡釋、保護利用和文化傳承方面具有全國性示范意義的特定公共文化空間。
關于“大遺址”的概念,2005年8月,財政部、國家文物局印發《大遺址保護專項經費管理辦法》進行了明確,大遺址主要包括反映中國古代歷史各個發展階段涉及政治、宗教、軍事、科技、工業、農業、建筑、交通、水利等方面歷史文化信息,具有規模宏大、價值重大、影響深遠特點的大型聚落、城址、宮室、陵寢墓葬等遺址、遺址群及文化景觀。
簡而言之,大遺址最主要目的是為了系統性、完整性保護,基于價值和工作開展需要,國家文物局以五年規劃為抓手,從全國33.3萬處古遺址、古墓葬文物中挑選出了150處作為代表;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則是通過打造國家級考古文化公共空間,做好文化遺址的保護利用展示示范,除本身價值之外,還要考量考古工作、展示闡釋、管理運營等要素,從各地申報對象中予以評定和引領。
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和大遺址都是一個動態的名單,是根據各地對于重要古遺址古墓葬的重視和支持力度,按照考古、保護、展示、運營等方面工作開展情況來確定的;是“國家文物保護專項經費”和“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資金”重點支持對象。國家文物局鼓勵各地更好發揮大遺址作用,爭取將部分各方面條件都適合的大遺址建成國家考古遺址公園,但同時各地應實事求是,開展可行性論證,對遺址的本身條件、地方經濟社會條件及管理條件進行客觀評估,科學審慎創建國家考古遺址公園。
此外,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與綠化休閑為主的城市公園、以及游樂為主的主題公園存在著內涵、目標和功能的不同。首先它是“百萬年人類史、一萬年文化史、五千多年人類史”的重要承載,是國家歷史文化價值闡釋者和中華文明重要標識地;其次它是基于文化遺產得到更好保護利用為前提的公園,考古研究和成果展示轉化貫穿于整個建設過程,也是管理運營的重點,它的建設往往周期更長、需要專業隊伍的參與;更重要的是它的最大功能在于對標“文化強國”“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”,通過考古成果轉化、文化遺產傳承、生態環境改善等,豐富公共文化服務供給,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。
該負責人介紹,公眾走進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已蔚然成風,“十三五”期間的36家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每年平均接待游客達4000萬人次。人們可以通過考古現場觀摩、遺址遺跡的展示、出土文物的欣賞、文創的消費、考古發掘和文物修復的體驗,在游憩的同時,接受考古熏陶、歷史教育、藝術涵養,深入了解遺址蘊涵的文化與歷史,理解國家民族的發展歷程,探尋人類社會的過往與將來,激發學習熱情,掌握鄉情、省情和國情,特別適合周邊游、周末游、研學游和親子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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